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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顯示的是 2月, 2012的文章

【離散數學】Graph models

Def:Graph 一個 Graph G = (V, E) 由 V 與 E 兩個集合所組成,其中 V 為有限集合,其元素稱為頂點 ( vertices );而 E 之元素稱為連線 ( edges ),為相異的頂點所成之配對。 雖然我們稱 V 中元素為頂點,然而事實上 V 可為任意集合,不過是名字的差異。 我們稱 E 中元素為連線,然而事實上我們只定義了其元素為兩個相異頂點的 配對 ,通常我們使用數對來表示, 而既然表示的是配對,順序便不構成差別:(a, b) = (b, a)。 我們並未規定 E 包含了多少相異頂點之配對。 我們可使用圖形來表示一個 Graph ,使用點代表每一個頂點,使用兩點間之連線代表兩頂點之配對。 Graph 的圖形不會出現連回到同一點的線(loops),那不是一個配對。 #### Def:adjacent、path、circuit、 connected  1. 在一個 Graph 中,若 E 中存在某兩頂點之配對,則我們說該兩頂點相鄰 ( adjacent )。 2. 一個 path 是一個由相異的  vertices  組成之數列,記為 P = x 1 -x 2 - ... -x n ,而其中任意 x i   與 x i+1  及 x i-1 必須相鄰。 3. 若是  x 1 -x 2 - ... -x n  中, x 1  與  x n  相鄰,則我們稱之為  circuit ,記做   x 1 -x 2 - ... -x 1   。 4. 若一個 Graph 中,任意兩頂點間,皆可找到一個 path 相連,我們稱這樣的 Graph connected。 Def:disconnect disconnect 一個 connected  Graph 所指的是,透過自 V 中 移除某些頂點 ,或自 E 中 移除某些配對 ,使得剩下的 Graph 不再是一個  connected Graph。 因為我們考慮 的是剩下的 "Graph" ,因此若有一個頂點被移除掉,則與之相關的配對也要跟著移除,否則無法構成一個 Graph。 而此剩餘的 Graph 被分解成數個互相不相連之區塊,而這些區塊有可能是一個 vertex,或是數個相連的 vertices。 值得注意的是:若一個 Gra

【線性代數】對角化 (一)

對角化問題 對於作用於有限維向量空間 V 上的線性變換 T ,我們想問: 既然我們可以透過改變基底,來改變線性變換矩陣,那麼,有沒有辦法為找到一組基底 b ,使得 [T] b  成為一個對角線矩陣呢?若是可以,又要如何找到 b 呢? #### Def:可對角化(diagonalizable) 若一個作用於有限維向量空間 V 的線性變換 T ,可以找到一組 V 的  ordered basis b,使得  [T] b  為一個對角線矩陣,則說 T 為可對角化。若是一個方陣 A 所對應的線性變換 L A  可對角化,則說 A 為可對角化。 我們可以發現,若將向量對基底 b 分解,再經過 [T] b  這個線性變換,得到的結果仍然是一個由 b 所表達的向量,但是 [T] b  現在是一個對角線矩陣!也就是說,若該向量為該基底中的向量 vi,其線性變換時,只會乘上 [T] b   中的第 i 行第 i 列的項 ki,結果是自己的倍數。 即使我們以別組基底表示這個線性變換與向量,b 中的向量仍然具有線性變換後為自己倍數的性質,這是與 T 的表示法無關的,總而言之 ,b 是一組線性變換後,方向不會改變的向量! 換句話說,若 T 可藉由 b 對角化,且b = {v1, v2, ... ,vn},則: [T ] b  vi   =   kivi T(vi)   =   kivi 反過來看,若上述兩式子成立,找得到這麼一組向量當基底,T也理所當然可對角化。 總結來說,若找得到這樣的一組向量作為基底,就是一個可對角化的線性變換;而可對角化的線性變換也必定具有這樣一組基底。 Def:特徵值與特徵向量 對於線性變換 T ,向量空間 V ,若 v 屬於 V ,且 T(v) = kv ( k 為一常數) 則稱 v 為 eigenvector (特徵向量)、k 為 v 的 eigenvalue (特徵值)。 對應於對角化的討論,我們發現,特徵向量便是那些不被線性變換改變方向的向量,而特徵值則是該向量伸縮的倍數,同時也是對角線矩陣上的數,因此我們可以發現,每一個特徵向量都將會對應到一個特徵值,然而一個特徵值可能對應到一組或數組互為倍數關係的向量。 舉例: 若 C(R) 是由 R 到 R 的可無限次微分的函數所成之集合 (例如:多項式、三

【線性代數】課堂筆記 (一)

前言: 若 V 是一個 n 維的向量空間,W 是一個 m 維的向量空間,則我們可以在這兩個空間中建立一個由 V 至 W 的線性變換 T ,而我們又可以使用矩陣來表示線性變換,而線性代數研究的便是如何處理這些矩陣,然而矩陣的乘法頗為複雜,因此我們的目標是: 將矩陣簡化為對角線矩陣。 以基底的線性組合來表示向量 我們可以為 V 與 W 找一份基底,分別為 a = { v1, v2, ... ,vn } ,及 b = {w1, w2, ... ,wm} ,則 V 中的任意向量便可以表示為 a 的線性組合,例如 v = c1v1 + c2v2 + ... + cnvn ,我們又可以將係數抽離出來,成為一個向量, c = (c1, c2, ... ,cn) ,如此一來,我們再將 c 立起來,變成一個 column vector ,記為 [ v ] a = [ c ] ,此即 v 對應於基底 a 的 column vector 。 #### 線性變換矩陣 基底是一個向量空間的基礎,因此我們將基底 a 中的元素 vj 經過線性變換,變成了 T(vj) ,為 W 中的元素,既然是 W 中的向量,那就可以用 W 的基底 b 來表示,我們將每一個 T(vj) 對於 b 的 column vector 排排站好,變成一個 m x n 的矩陣,也就是 ( [T(v1)]  b  ,   [T(v2)]  b  , ... ,  [T(vn)]  b   )  ,我們稱這個矩陣為 A 。 這樣一來, A 這個矩陣,就是 a 這組基底裡每一個向量經過線性變換後,再由基底 b 將每一個 T(vj) 表示為 column vector 的結果。 如此一來,若是將 A 乘上  v  對應於基底 a 的 column vector ,即  A[ v ] a ,則剛好每一個係數 ci  都會剛好乘上其對應向量 vi 的線性變換 T(vi),而其結果會是由 b 所表達的 T( v ),即:   A[  v  ] a   =    [ T( v)  ] b 這顯然是個非常好用的矩陣,如此一來,我們只要知道一個向量對 a 的分解,則透過這個矩陣,我們就可以知道他經過線性變換後對 b 的分解。  A = [T] a b 。

【線性代數】Matrix:矩陣

Matrix:   ( a11, a12, ...  , a1n  )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 a21, a22, ...  , a2n  )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 a31, a32, ...  , a3n  )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  ...  ,  ...  , ...   ,    ...  )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 am1, am2, ...  , amn  )                以上是一個 mxn 的矩陣向量空間,記做 M mxn (F) ,矩陣中的 a ij 稱為矩陣的【項】,為 F 中的元素。以下為一些矩陣的性質與專有名詞: #### 向量加法: 將對應位置的項相加 係數積: 將係數乘入矩陣中各個項 表示一個矩陣: 使用大寫英文字母,如:A、B 表示矩陣中一個項: 使用該矩陣的符號加下標,如:A ij row: 第一個下標相同的項,即同一橫條的項,組成一個 row column: 第二個下標相同的項,即同一直條的項,組成一個 column diagonal entries: 對角線項,兩個下標皆相同的項 trace: 矩陣對角線項的和,記為tr(M) 零矩陣: 矩陣中所有的項皆為零 方陣: 長度寬度一樣的矩陣, m = n 對角線矩陣: 對角線項以外的項皆為零的方陣 關於下標: 可以想像矩陣是一棟地底大樓,第一個編號是樓層的深度,第二個編號則是房間號碼,我們得先搭電梯到對的樓層,才能找到對的房間。  Transpose:轉置矩陣 轉置矩陣即將原本矩陣的 row 與 column 互換,因此若原本是 mxn 矩陣,轉置後會變成 nxm 矩陣,我們將 A 的轉置矩陣記為 A t  ,轉置矩陣的數學式表示如下 (A t ) ij = A ji Symmetric matrix:對稱矩陣 若一個矩陣與他的轉置矩陣相等 ,即  A =    A t , 也就是說   A ij  = A ji, 我們就稱他為對稱矩陣 ,對稱矩陣必定是 方陣 ,且對稱與否與對角線項無關,因此 對角線矩陣 必定為對稱矩陣。 所有 nxn 的對稱矩陣,包含於所有 mxn 方陣這個向量空間之中,又因為零矩陣為對稱矩陣,且對稱矩

【線性代數】subspaces:子向量空間

Def: subspaces 子向量空間 若 W 為向量空間 V(F) 的子集合,且其運算方式與 V 相同,若 W 也是一個向量空間,則我們稱 W 為 V 的子空間。 (ps. V(F) 表示V定義在 Field F上。) 因此要證明 W 是一個子空間,就必須證明他是一個向量空間,但因為 W 已經是 V 的子集合,因此顯然有許多性質不需再被檢驗,例如交換律、結合律等對 V 中所有向量皆適用的性質。 因此若已知【 W 為 V 的子集合】,且【運算的定義相同】,要證明 W 為 V 的子空間,只需檢驗以下性質即可: (a) 向量加法封閉性 (b) 係數積封閉性 (c) 加法單位元素:零向量 存在 (d) 每一個向量的加法反元素存在 #### 其中 (c) 可以利用消去律證明該零向量與 V 中的零向量是同一個。 且其中 (d) 其實是可以省略的,這是因為係數積封閉性的緣故。因為係數來自一個 Field ,而 Field 必定包含 1 這個係數 (乘法單位元素),且同時包含 1 的反元素 -1,這麼一來,根據係數積封閉性,若 x 為 W 中的一個向量,則 -x 也必定會存在於 W 之中。 問:既然如此,為什麼在向量空間的定義中不也省略反元素這一項? 若是不在向量空間的定義中定義反元素,將會造成許多問題。雖然每個 x 可以經由係數積的封閉性造出 -x ,然而 x + (-x) = 0x 卻是未被定義的!回頭看看 向量空間 的定理, 0x = 0 是由消去律所證出來的,然而消去律卻是由反元素性質所證明! 也就是說,若是不去定義反元素,我們可能無法僅僅由其他定義證出消去律,而隨著消去律而來的許多有用性質也會跟著付之一炬。 其實在向量空間的條件中定義反元素時,不僅是讓每一個向量都對應到一個反元素,也同時在每一個向量與零向量之間形成連結,在定義了反元素之後,零向量才有其用武之處,零向量與反元素其實是一體兩面啊! 回過頭來看子空間的情形,可以發現上述的問題不會發生,因為子空間包含於向量空間之內,而在向量空間之中是可以使用消去律及其他定理的,因此 x + (-x) = 0x 不會陷入未定義的窘境。 Thm: 在同一個向量空間中,任意子空間的交集都會是一個子空間。 這個定理可以輕易獲得證明,若現在有兩個子空間 V 、W,兩子空間皆包含零向量,因此其交集也必包含零向量

【線性代數】Vector spaces:向量空間

向量空間: 向量空間由 兩個集合:V、F , 兩種運算方式:【向量加法】、【係數積】 構成。   V :該空間中所有向量的集合  F :可作用於向量上之係數所形成之 Field   向量加法 :由 V 中兩個元素對應至 V 中另一元素的運算   係數積 :由 F 中一元素與 V 中一元素對應至 V 中一元素之運算 向量空間中的向量加法與係數積,與一般算術之加法與乘法不一樣, 向量加法牽涉到方向的相加 ( 牽涉到順序 ),而係數積則是一個外在的係數乘以向量,並非兩個向量相乘,因此在向量空間中需要另外一個由係數構成的集合 F。 #### Def: vector space (  向量空間 ) 一個定義在Field  F 、向量加法及係數積之上的向量空間 V 具有以下性質: ( 其中 a, b, c 屬於 F , x, y, z 屬於 V ) 1. 加法封閉性:向量 x + y 屬於V 2. 加法單位元素:V 裡頭存在 0 向量,使得 x + 0 = x 3. 加法反元素:對任意向量 x 都可以找到一個 y ,使得 x + y = 0 4. 加法交換律:x + y = x + y 5. 加法結合律:x + (y + z) = (x + y) + z 6. 係數積封閉性:向量 ax 屬於V 7. 係數積單位元素:對於任意 x, 1x = x 8. 係數積結合律:(ab)x = a(bx) 9. 係數積分配律:a(x + y) = ax + ay 10.係數運算的分配律:(a + b) x = ax +bx 為什麼沒有係數積反元素? 加法反元素之結構為,一個向量,加上反元素(向量)之後,變成加法單位元素 0 向量。對應至係數積,我們期待係數積反元素之結構為:一個係數,與係數積反元素做運算後,變成係數積單位元素 1。 然而這並沒有意義,因為這樣的結構已經包含在 F 這個 Field 之中了,也就是說, 定義向量空間時,其實已同時為係數的集合內定了一個結構,因此係數本身即具有加法與乘法,及其他 Field 之性質 ,然而這與整個向量空間的關係不大,我們只需要保證這些係數在與向量們作用時不會出問題就好,因此我們有 8. 10. 項,確保係數間的運算,在係數積的運算中能保持一致。 n-tuple: (a1, a2, ... ,an)

【代數】Field:體

Def:Field 一個 Field  F 定義在一個集合與兩種運算方式之下,兩種運算分別為加法 ( + ) 與乘法( * )。若 a, b, c 為 F 中的元素,則具有以下性質: 1. 乘法與加法封閉性與唯一性:a + b 與 a * b 唯一且皆屬於 F 2. 乘法與加法單位元素:0、1 屬於 F ,使得 a + 0 = a 且 a * 1 = a 3. 乘法與加法反元素:任意 a 皆存在 b、c ,使得 a + b = 0 、 a * c = 1,(只有 0 沒有乘法反元素) 4. 乘法與加法交換律:a + b = b + a  、  a * b = b * a 5. 乘法與加法結合律:(a + b) + c = a + (b + c) 、 (a * b) * c = a * (b * c) 6. 乘法對加法的分配律:a * (b + c) = ab + ac R 是一個 Field 、有理數也是一個 Field、Z2:{0, 1},其中1 + 1 = 0,其餘運算與與正常運算相同,這也是一個 Field 。 經由加法與乘法反元素,可以定義減法與除法為與反元素相加或相乘。 #### Thm:消去律 對任意 a, b, c 屬於 F (1) 若 a + b = c + b ,則 a = c (2) 若 a * b = c * b,且 b 不等於 0,則 a = c 由反元素、結合律即可證出 corollary:由此定理可證出加法及乘法單位元素唯一。 Thm  若 a, b 為 Field F 中的元素,則具有以下性質: (1) a * 0 = 0 (2) (-a) * b = a * (-b) = -(a * b) (3) (-a) * (-b) = a * b 其中(1)可利用 0 + 0 = 0 與消去律證得,(2)則是各自檢驗前兩項符合 a * b的反元素,(3)可由(2)證得。 Characteristic 在上方 Z2 的例子中,可以發現有一些 Field 具有循環的特質。即其乘法單位元素 1 ,在連加 p 次之後,其總和會是 0 ,對於一個 Field ,我們把最小的 p 稱為這個 Field 的 Characteristic ,而若是沒有任何正整數 p 可以符合,則稱這個 Field 的